| 莫普拉 | | | 原序 | |
原序 1846年①,当我在诺昂写《莫普拉》 这部小说时,我记得,我刚刚为夫妇分居进行 了辩护。在此之前,我曾同婚姻的弊端作过斗 争,由于没有充分阐述自己的观点,也许让人 以为我低估了婚姻的本质;然而在我看来,婚 姻的道德原则恰恰是美好不过的。 -------- ①原文如此,应为1836年。事实上, 《莫普拉》这部小说由乔治·桑于1835年 夏至1837年春写成,1837年4月至6 月发表在《两世界杂志》上,同年出版单行本 。 对善于思索的人来说,遭遇不幸在某种意 义上也是一件好事。我越了解要断绝婚姻关系 是何等艰难和痛苦,便越感到婚姻所缺少的正 是公平和幸福的因素,而这对于我们目前的社 会却是过高的要求,不会引起关注。相反,社 会竭力贬低这种神圣的制度,把它与物质利益 的契约相提并论,通过习俗精神,通过成见, 通过虚伪的怀疑,从四面八方同时围攻。 就在我为了给自己找点事儿干干以消遣消 遣而写起一部小说的时候,我萌发了描写结婚 期间与前后的一种专一而又永恒的爱情的念头 。因此,我让这部作品的主人公在八十岁高龄 | 时表明他对自己惟一所爱的女子的忠诚。 爱的理想肯定是忠贞不渝。道德和宗教的 信条企图牺牲这种理想;世俗的杂务扰乱这种 理想;民法的制定往往害得这种理想不能实现 ,或化为泡影;但这儿不是论证的地方。《莫 普拉》没有由于一味论证而变得累赘;只不过 ,在我写这部小说的那个时候,我将特别深有 体会的感情归结为书末莫普拉所说的这句话: “她是我终生所爱的惟一女子;从来没有别的 女子吸引过我的目光,感受过我的搂抱。” 乔治·桑 1857年6月5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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