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十年 | | | 半夏 | |
半夏 (1) 我叫庄小勤,今年二十二。 在北京这个巨型魔方里,我已经孤身混了 两年。 我没有户口,没有固定职业,只有一支笔 。我从事的是一个时尚的职业:枪手。 哈哈,枪手。 不过你别误会,我是这个世界上最“温柔 ”的枪手,说得明白些吧,你见过世面上花样 繁多的名人出书吗?我不敢说所有的作者皆非 本人,但是我肯定,其中六成以上,出于枪手 代笔。没人出头争夺著作权,基本上,只要有 钱落入口袋,更没人去关心署名问题。最初操 此职业时,我常安慰自己:把字卖给别人家总 比字写出来在角落静静烂掉好,找名人代言而 省却代言费,多么划算的一笔交易。所以到后 来,就连安慰这道工序也省了。 更重要的是,我需要钱。我要买米买衣, 乘车代步,夏天吹空调要缴纳天价电费。至于 房子,北京疯狂的房价,我只能幻想某天把自 己嫁给个有房有车的多金男,否则,在这朗朗 白日之下,要挣得属于自己的一片屋瓦,基本 属于妄想。 作为枪手,我的经纪人叫陈昊。当然经纪 | 人只是戏称,他的正式职业,是在某二流出版 社做责编,因为工作的关系,常能帮我揽到不 错的活。当然我们之间不只工作关系这么简单 。我也奇怪从他手里接过的钱总是超过预期, 大概是因为我工作特别出色,或者这其中也有 些小小的情感资本。又或者这二都并存,想那 么多干什么呢,自欺欺人总是被允许的。 而真正的那些感觉,我想得更少。也没空 去想。或者更残忍些,陈昊不具备让我去想太 多的欲望。我当然有我心里的白马王子,有关 于爱情的一切美丽梦幻,只是现实把这一切打 得落花流水,所以我才会写小说。有时候我一 边写小说也一边小资地流点泪,但更多时候我 是心硬的,时光把我逼成一个自己并不愿意成 为的人,难免有时会落寞。 那些小说,我是不读的,写完了,交给陈 昊,隔日收钱,一切简单。 我习惯晚上工作,白天是我的休息时间。 一般来说,陈昊很体谅我。但是这天,尖锐的 电话铃把我吵醒,我看看手机,还不到十点。 我一边打呵欠一边接电话,陈昊的口气, 带着掩饰不住的兴奋:“小勤,你要时来运转 了!”他宣布。 “最近没有买彩票啊。难道你从某处发现 ,我其实是某个印度王公的私生女?还是天上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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