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真爱无敌 | | | 序 | |
序 年后,骑着车去附近一家咖啡馆点一杯卡 布奇诺,坐在那窗明儿净的空间里,和年轻的 女老板天南地北地聊天说笑,这已成了每天的 习惯,也是我这近乎自闭的工作中唯一的社交 活动。 在那里喝咖啡喝了好几年,与女老板从生 疏到熟稔,竟也有了一份情谊。 她知道我在写作时,惊讶得不得了,虽然 她说得委婉,但我知道,我这副平凡模样,很 难让人想像得到是在爬格子的。(真不知道读 者都将作者想成什么样子——?) 尤其我这种慢熟慢热的人,不说话时还挺 严肃的,但一混熟了就忍不住会哇啦啦地朗声 笑闹,好不容易建立起来的气质形象几乎全毁 。 但交朋友总要靠三分侠气,难得和女老板 还挺合的,每天下午利用一点点时间去她那里 和几个工读的美眉闲聊,或是和女老板的妹妹 、老板(女老板的先生)瞎扯,不但能放松心 情,也挺快乐的。 事实上,女老板很年轻,可是,也许是得 面对各式各样的顾客,言谈成熟,为人爽朗, 有时候心情不好,和她聊聊,总能得到一些启 发或是安慰,感觉真的很温暖。 | 有时我总会想,人真的是非常重情的动物 ,在一些生活中的交易买卖过程,交情也许反 而比金钱来得重要,我知道我迷上的不只是她 家的咖啡豆香,还有她那份待客的热情…… 当然,去除感情的部分,在那里也闹了不 少笑话,好比说,自己曾幻想带着笔记型电脑 到那里去写作,点一杯饮料,敲着键盘,看能 不能成为J。K.罗琳第二(听说她就是躲在 咖啡馆写出《哈利波特》的,结果成为英国大 富婆……) 结果,第一次就破功,遇见了另一位常客 ,两人聊了半天,稿子只打了一行。后来更没 一次像样的,有时看杂志看过了头,有时脑子 打结,还有时打到一半太饿,干脆吃些点心, 吃完点心再休息一下,然后准备振作时,电脑 又给我突然故障…… 后来,我终于认清了,我这个人注定只能 坐在我家那个窗边的桌子,夏天吹着电扇,冬 天裹着大衣,静静的,一个人,才能专心写稿 。 认命了之后,到咖啡馆就单纯地休息喝咖 啡,懒得再带电脑去了。 当然,到现在还没当成J。K。罗琳,我 想,拿她当榜样只会让自己更快梦碎而已,还 是安分地写我的小说,比较实在——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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