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红字 | | | 译本序 | |
译本序 红字--译本序纳撒尼尔·霍桑(Nat hanieIHawthorne,1804 一1864)出生于新英格兰一名门望族,他 家世代都是虔诚的加尔文教信徒。他的两代先 祖曾是马萨诸塞殖民地政教合一的权力机构中 的要人,参与过一六九二年萨菜姆驱巫案及其 后的迫害教友派的活动。霍桑一家后来以航海 为业,从事东印度地区的贸易,到他父亲这一 代,家境已经大不如前。小纳撒尼尔四岁时, 做船长的父亲使病死在外,全靠才貌双全的母 亲把他和两个姐妹抚养成人。家庭和社会环境 中浓重的加尔文教气氛,深深地影响了霍桑, 使他自幼性格阴郁,耽于思考;而祖先在追害 异端中的那种狂热,测使他产生了负罪感,以 致人大学后在自己的姓氏中加了一个“W”. 表示有别于祖先。从他十二岁以来的日记判断 ,他在观察及写作上,都是早熟的。 霍桑十四岁时,到祖父的庄园土住了一年 。那附近有个色巴果湖,霍桑经常到那里打猎 、钓鱼、读书,充分领略自然风光。据他晚年 回忆,他的一生以这段时间最为自由愉快,而 他的孤癖个性和诗人气质。也是在这里形成的 。 霍桑在波多因大学读书时,深为同学所推 | 重。他在这里结识了后来成为著名诗人的朗费 罗,当了总统的皮尔斯和投身海军的布里奇。 这几位学友都对他后来的生活和创作产生过影 响。 一八二五年霍桑大学毕业后,回到萨菜姆 故居一住就是十二年,把时间全都用在了思考 .读书和写作上。由于不满意自己的作品,他 最初的几篇短篇小说都是匿名发表的,他甚至 还焚毁了一些原稿。经过长时间的磨炼,霍桑 终于在一八三七年出版了第一个短篇小说集《 重讲一遍的故事》,从此以善于写短篇小说而 著称。 一八四二年婚后,霍桑便迁到康考德居住 。这里不但是爱默生的家乡,而且是梭罗“返 回自然”的基地,堪称是那一代超验主义文人 苔革的大本营。可想而知,霍桑后半生多在此 地居留,与那里的哲学和文学氛围大有关系。 正是翟桑的身世和经历,形成了他的复杂 的世界规和独特的创作思想及手法。 《红字》是霍桑的第一部长篇小说,一八 五O年该书问世后,霍桑一举成名,成为当时 公认的最重要的作家。 《红字》故事的背景,是一六五O年前后 的波士顿,当时的居民是一六二O至一六三O 年间来此定居的第一代移民。他们都是在英格 |
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