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当王子遇上高跟鞋 | | | 恐龙与童话 金瑰子 | |
恐龙与童话 金瑰子 我是恐龙! 对,没错,我真的是恐龙! 虽然很不想承认,但我的的确确是恐龙。 这本小说的问世,更是证明了这点。 呜呜呜……悲泣中……请稍后…… 哎唷!谁拿问号丢我? 讨厌,得赶快去跟小龟借壳来挡一下才行 。 小龟是谁?她就是本书的女主角,我几乎 是依照她的型来写的。因为她的失恋,才让我 有灵感完成这本小说。不过,那已经是四年多 以前的事…… 好咩,好咩,所以我刚刚不是说了,我是 恐龙,神经传导超慢的。 因为就连我自己也没想到,居然要花这么 久的时间来消化她的失恋,然后才孕育出灵感 开始创作。 其实她的故事并不稀奇,不过是一个傻女 孩为了想结婚,特地离乡背井请调到台北工作 ,却意外发现男友根本不想和她结婚,暗地里 还在追求另一个女人。 她怨、她恨,却还是不惜抛弃自尊求他回 来。 然而狠心的男友依然坚决弃她于不顾,让 | 她在人生地不熟的情况下,一方面要忍受情伤 ,一方面要适应新环境,差点就这么崩溃。 尽管如此,她还是不愿意回家寻求慰藉。 原因?因为她不想成为教材本,不想看到 左邻右舍、亲朋好友一边同情她,一边跟朋友 、小孩说教要以她为警惕。 我想那时候她一定过得很辛苦,也庆幸她 终于走过来。 只不过,满脑子爱幻想的我,竟然暗地里 在猜想,会不会是她的前男友得了什么不治之 症,为了逼她离开所以不得不想出这个馊主意 ? 小说里不是常有这样的情节吗?男主角把 自己的表妹还是学妹的找来演戏,宁愿女主角 心碎,也不愿让她面对爱人的死亡。 说老实话,这种作法真的很蠢!就像《灰 姑娘》的故事一样,王子的决定着实让人捏把 冷汗。万一能穿上玻璃鞋的是高龄八十的阿婆 ,他要怎么办?娶她吗? 所以,我决定写一个不相信童话的女主角 ,但是她的名宇就叫做童“嬅”。然后,在“ 童话”的歌声当中,我终于完成这本小说。 啪……啪……我说完了,谢谢大…… 哎呦——谁又拿问号丢我? 啥米?我长得像不像恐龙?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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