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事到如今随便你 | | | 楔子 | |
楔子 月事来了,肚子闷闷的痛。 蜷缩在被窝里,林可葳蹙著眉,忍不住伸 出手指用指甲刮著身旁熟睡男人的脸。 他还是沉睡著,没醒;她的手即不由得在 他脸上放平。 「丑男人……」她低喃著,抚著他脸的手 却十分轻柔。 认识他,是在刚入行的时候,那时,他不 过是个被电视台封杀却傲气不减的摇滚歌手; 而她,也只不过是一名小小的化妆师助理。 他其实不帅,相貌平平,一张四方脸,一 个不怎么挺的鼻,一双没有什么精神的眼睛, 她奇怪这家伙的自信到底哪跑来的,之后一次 在PUB看到在舞台上的他,才晓得他为何如 此自信。 这男人风靡了全场,那一次她才知道什么 叫做热血沸腾,也才晓得什么叫做舞台魅力。 很难想象一把电吉他一支麦克风,竟然就 能让人改变如此之多;但他就是这样的男人, 平常沉默寡言教人不知他是害羞还是冷漠,但 一站上台,那浑然天成的狂野、无与伦比的气 势,那一举手一投足,都教人为之迷醉。 打从那一天起,她便知道自己在这人的生 命中,只会是一部分,也只能是一部分。 | 因为在舞台下,他著迷于创作音乐,在舞 台上,他则让人著迷;无论是哪一部分,她都 无法拥有他的全部,只有在这样夜深人静时, 在他躺在她身边时,她才会觉得他是她的。 她的男人…… 一个在平常生活上少根筋的男人。 她从不说他帅也不说他酷,即使这几年经 过她的巧手照顾,他那张脸皮已经差堪能看, 当年视他这张普普相貌为畏途的媒体舆大众也 早拜倒在他的音乐下,将他称之为摇滚天王大 肆吹捧,说他有多酷、多的、多有魅力。即使 如此,除了很久很久以前她曾说过那么一次, 这些年,她那没再说过,反而一天到晚叫他是 丑男人,他也不在乎,每次听到只是扯扯嘴角 ,她怀疑他到底知不知道她为什么老爱故意这 么叫他…… 她的手轻抚过他的额角,然后插入他浓密 的黑发里,将他的脑袋瓜扳过来些,在他唇边 印上一吻。 他那么少根筋,想来一定不知道,搞不好 到现在还以为那是她的劣根性。 真是……教人生气…… 忍不住咬了他薄唇一口,他终放醒了,习 惯性的回吻著她。 「又睡不著?」雨眼仍未睁,他一手揽着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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