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恶魔的白玫瑰 | | | 序 | |
序 突然想写这样的故事,加上我发觉自己没 写过个性强势的男主角,所以“你是女王”这 两本是中途插进我去年就安排好的写作计画里 。(话说去年,我本来计画“情人永久保固之 六”应该在八月写完,而十一月的现在写的是 另一个系列,事实证明我总是把自己想得很勤 劳。) 这是一个名字很黑,皮肤很黑,心肝也像 黑洞一样黑的男人把纯洁小绵羊的女主角拐上 床的故事。(金小吉被天外飞来的高丽菜砸中 。) 以上是伪简介。 这个故事对我来说有点特别的地方是,它 至少有五分之一的情节是在纸上完成初稿的, 原因是我觉得与其对着电脑萤幕发呆,不如对 着白纸发呆还比较省电,而且我已经有好几年 没用笔写这么多字了。 习惯用电脑写稿有个好处,就是当心里默 念到哪里,萤幕上的字就跑到哪里,习惯打字 后,常用字的字码会变成手指的直觉反应,可 是这样的坏处有雨个── 第一,因为等于念着写稿,当一口气想把 几千个字打完时,手误和手滑就很常有,最夸 张的是我明明不是用注音输入法,却可以打出 | 同音异字的错字来。(其实我在间接向编编忏 悔:P) 第二,这个坏处得先提及我人生的第一篇 稿件。 高中念商设,所以写字的时间少(我不想 承认那是因为我懒得交作业),大学四年更不 用说了,不过在大二那年,为了完成写作梦想 ,金小吉怀着朝圣的心情到书局抱了一叠稿纸 回家,接着我焚香沐浴,把乱葬岗似的房间整 理得一尘不染,然后怀着肃穆却愉悦的心情, 端坐得四平八稳的开始写出金小吉人生的第一 部可歌可泣的长篇言情小说。 半个小时后,我开始欣赏我的作品── 第一行是书名与笔名,不盖你,那字迹真 是工整到堪比印刷体、秀逸绝伦可流传千古。 (哪里来这个脸皮厚到原子弹炸不穿的女人? ) 再来是第二行……嗯,多了点不羁的潇洒 ,可以说是龙飞凤舞。 第三行,展现出了行书之美。(不要吐在 书上哦!) 第四行,行书进化成了草书。 第五行,张天师画符真迹再现。 最了不起的是第六行!哪岂只是画符?简 直是一团电话线加毛线球挤在一起,有好几格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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