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得说爱时必说爱 | | | 序 | |
序 嗯,想来,我真的有好久好久没写小说了 ——从花神之後,好像有半年了吧……嗯,好 像还要更久哦……呵呵,这种事就不要去算它 了。 近半年来,我大概是被懒神附身了吧。 写个两页,就放它个五、六、七、八天, 然後才想起来啊,我还有东西没写。於是又写 它个两页,然後再放个五、六、七、八天…… 其个是——天下一懒无易事啊。 以这般龟爬的速度,终於也让我写到了最 後一个句点(嗯,可喜可贺)。 这本书呢,可以算得上是我某本书的延续 ;不过,它其实也是个全新的故事,我自己还 满喜欢的。 没什么波涛起伏、爱恨情仇、情欲交织, 就本质来看呢,就是一对很普通的男女在谈恋 爱(嗯,应该是这样没错)。 这本书的书名,被我一改再改、三改四改 ,最後乾脆请朋友帮我起了个顺耳的名字,至 於最後书名是什麽,我也不晓得。 不过我相信,再怎麽改,应该也比我自己 取的好。 最近呢,在重看几本以前看过的书,愈者 愈觉得有意思,愈看是愈喜欢。 | 不见得别人也有相同的感受,不过,我就 是喜欢。 这几本书,是系列书——陈美琳的「玫瑰 恋曲系列」。 我一直记得这系列书的最後一本「特别待 遇」中,女主角说的一句话—— 「葱还是不应该种在花盆里的。」 我也算是个怪人吧?哪句不好记,偏就记 得这句。可是不得不说的是,当我看到这句话 时,我的双手是颤动的,肚子,当然也是痛的 。 一切,只因为它实在太、太、太有趣了。 还记得,我的一个朋友看到这本书时,在 午夜十二点三十分,以那彷佛即将断气、抽搐 不已的声音转述这句—— 「葱……还是……不应该……种……种、 种在花盆里的。」 之後就闻得,夜半时分,自两处不同地点 ,传出一阵阵让人毛骨悚然的号笑声 哎,邻居们,真是苦了你们了。 犹记得,这本书刚出版的那一日,我正躺 在床上,不晓得睡到第几重天时,电话声震天 价响,硬是将我给吵了起来。 「陈秋繁,我跟你说,我看到了一本书, 书里面的女主角和我好像哦!」友人A得急万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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