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霸道也温柔 | | | 序 | |
序 陈毓华长得并不美。 当然,也不丑;但甭要我用些恶心巴拉的 虚伪词句来美化她,写个不是陈毓华的陈毓华 。嗯,有些淡淡的火药味……闻到了没?沈曼 奴和陈毓华有仇吗?哈哈,看下去就知道了。 对陈毓华的第一印象,其实挺不错。像沈 曼奴这种超级肤浅、崇尚金钱主义、迷恋金玉 其外、不排斥败絮其中的人的女人,应不会多 看陈毓华那种纯朴、无害的小姊姊一眼。 可是,当本姑娘这两球不怎么清澈的眼珠 子,非常不幸地对上咱们毓华姊姊黑溜溜的深 邃瞳眸,便不由自主地向她偎进,拉著她噼哩 啪啦地八卦了起来。 当她实在受不了我们毫无内涵的叽哩呱啦 ,她总会一副老大姊的姿态,说道:“你们这 些小孩子哦……”哈,天晓得她听得有多开心 !耳壳都自动拉长、扩大一倍以上! 如果她不爱听,她不会接连好几天在某个 固定时段从埔里打电话到台中给曼奴,而且每 次哈啦都哈啦了将近一个小时。之后,我甚至 得知每天和她固定通话的,不只我一人,还有 几个远在台北的作者与编辑……请自行想像她 一个月的电话费多么的可怕。 据说她一天只写作两个小时。大家可以知 | 道她出书速度为何那么龟速了。陈毓华,一个 过度善待自己的作者;她每天在她舒适的住家 裹过著极度优闲的生活,却拖稿拖得编辑每和 她通一次电话,便崩溃一次,到最后甚至明言 ——她放弃陈毓华了,从此任陈毓华在艺文界 随波逐流吧! 居然还有这款人!著实是我们这种将编辑 奉为大人看待,每日早晚烧香膜拜的作者的敌 人! 她的气质干净、纯粹得让人想亲近她,和 她做朋友……呃,我还是这么以为,所以很“ 阿沙力”地答应她,六月十六日一起上台北玩 。 为了这次出游,曼奴在一天一夜之间,写 出近两万个字,结束原先预定在六月底才完成 的稿子。 未料此举让陈毓华小姐三番两次假仙地说 :“我要向你学习,一天一夜两万个字,好厉 害!我要向你学习!” 啧!跟她说过好几次,那只是一次特例罢 了;而且这种话由慢工出细活、坚持稿子完美 度的她说来,特讽刺的哪。 上了台北,曼奴顾著和李洋洋(毓华姊的 弟弟,很幽默,外加有点欠扁的男……人), 以及洛焯斗法,毓华只是保持笑容,未曾插嘴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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