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情人的波尔多 | | | 第一章 | |
第一章 洛仲轩是个社交圈名人,三十二岁,长相 英俊,五官无懈可击;而且家底足够,自己开 的公司又经营得十分顺利。 他很懂得生活情趣,常识丰富。从小行星 撞地球的机率计算到西元六世纪发生了火山爆 发,及爪哇岛和苏门答腊分开的历史浩劫,和 奈米科技到巴黎蒙马特区的哪条小巷子比较有 特色,他都知道。 他的个性还算温柔体贴。重要的是,他未 婚! 他可是真的未婚,不是在外头有私生子, 还不负责任大呼自己一身清白的那种未婚。如 此的黄金单身汉,钻石王老五,在现今的社会 可是稀有到联合国应该发文保护的动物。 这样的男人碰过女人自然不少,倒追他的 女人更是多不胜数,从他高中时代就战绩非凡 。身经百战后,他不但挑得严,而且玩得精, 玩得有道。 他也不是真的就想这样玩遍红尘,尤其是 在美国的洛家两老,可是十足十的中国传统父 母。“无后为大”这一句话,他从廿八岁开始 ,一年三百六十五天,他就听足三百六十五句 。不过,还好,他是洛家的老三,大哥二哥又 十分争气,二个人加起来,早为洛家添上三男 | 二女,于是他稍微可以抵抗洛家两老,逃回台 湾来。 他怎么会不想结婚呢,无奈,一直都没有 一个女孩子,能够长驻他的心,让他想要与她 一生一世。 洛仲轩甚至觉得,不用到一生一世,只要 能让他牵牵挂挂,晨光来临他必须离开时,会 有想留下不走的心情出现,他就可以娶她了。 这种个性,好听叫潇洒不羁,难听就叫没 责任感。 没办法,他最不喜欢那种“负担”的感觉 。于是他越来越觉得自己将会是那种鳏寡孤独 至终老的老头子了。 直到那天…… 那天是台北灯节,仁爱路上灯花璀灿,隔 一条街的忠孝东路PUB的招牌也闪得不遑多 让。 洛仲轩刚自美国回来,就被老妈的姐夫的 弟妹的舅舅的儿子,不知该叫,舅父还是伯父 的老人家给捉去吃饭。 洛仲轩有一个好处,很有上下辈份的规矩 ,长辈永远是最大的,于是他一下飞机不久, 才到公司处理完一些案子后,就风尘仆仆地赶 到凯悦饭店去。 等他人一到凯悦才知道,一起吃饭的人,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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